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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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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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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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40 |
国药准字H22021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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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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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每次0.4g(2片),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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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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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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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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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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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易汗出。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2.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