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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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称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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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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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40 |
国药准字H20060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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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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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谨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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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口腔金属味、头痛、眩晕、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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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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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 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 3.贾第虫病; 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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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易汗出。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的患者禁用;3. 血液病(如贫血、白细胞减少等)患者禁用;4.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5. 严重肝损伤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