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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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草。 |
柴胡、醋延胡索、枳壳、醋香附、炙甘草,辅料为蔗糖和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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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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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40 |
国药准字Z2102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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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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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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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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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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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主治急慢性咽喉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牙龈炎、牙周炎、口腔溃疡等。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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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易汗出。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3. 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4. 胃阴虚者不宜用;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