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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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内金(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槟榔、雷丸、茯苓(去皮)、海螵蛸、红花、鹤虱、使君子仁。 |
醋香附、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炒白术、陈皮、柴胡、广藿香、炙甘草、莱菔子、焦槟榔、乌药。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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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地威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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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05 |
国药准字Z110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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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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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幼儿,每次5毫升,每日2次;二岁至五岁以内儿童,每次10毫升,每日2次;五岁以上儿童,每次10毫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45丸(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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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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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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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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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健脾导滞,化积除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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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如腹胀腹痛较重,或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3.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类药物同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如症状无缓解,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