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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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内金(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槟榔、雷丸、茯苓(去皮)、海螵蛸、红花、鹤虱、使君子仁。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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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地威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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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05 |
国药准字Z21021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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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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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幼儿,每次5毫升,每日2次;二岁至五岁以内儿童,每次10毫升,每日2次;五岁以上儿童,每次10毫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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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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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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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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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健脾导滞,化积除疳。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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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如腹胀腹痛较重,或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