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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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鸡内金(炒)、三棱(醋制)、莪术(醋制)槟榔、雷丸、茯苓(去皮)、海螵蛸、红花、鹤虱、使君子仁。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豆蔻、枳壳、鸡内金(炒)、槟榔、延胡索(醋炒)、五灵脂(醋制)、牵牛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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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地威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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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05 |
国药准字Z640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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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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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幼儿,每次5毫升,每日2次;二岁至五岁以内儿童,每次10毫升,每日2次;五岁以上儿童,每次10毫升,每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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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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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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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食积停滞、腹胀腹痛、大便干结。 |
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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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健脾导滞,化积除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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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如腹胀腹痛较重,或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5.该药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