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妇科炎症、月经不规律、痛经、白带异常、更年期综合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艾叶、阿胶、甘草。辅料为红糖。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
生产企业 |
上海迪冉郸城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3048 |
国药准字H200604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妇科炎症、月经不规律、痛经、白带异常、更年期综合征。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片),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片)。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孕妇慎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欧力停(欧立停)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欧力停(欧立停)。 6.对欧力停(欧立停)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欧力停(欧立停)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欧力停(欧立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欧力停(欧立停)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
成分 |
妇科炎症、月经不规律、痛经、白带异常、更年期综合征。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2.忌食生冷饮食。 3.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 4.月经量多,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6.有内科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