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寒、和中祛暑,用于夏季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腹痛吐泻、胸闷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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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皱叶香薷、歪叶蓝、广藿香、紫苏叶、厚朴、豆蔻、木香、生姜、甘草、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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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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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655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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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和中祛暑,用于夏季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腹痛吐泻、胸闷恶心。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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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服时摇匀.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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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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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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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散寒、和中祛暑,用于夏季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腹痛吐泻、胸闷恶心。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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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 2本品适用于暑湿吐泻偏寒者,其表现为呕吐泄泻,排泄物清稀,甚至如水样,头昏胸闷,脘痞纳呆,恶寒,怕风,或伴有发热,头昏身重,肢体酸痛,舌苔白腻,脉濡。 3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患者服用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发热、吐泻加重,或出现其它严重并发症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