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时邪感冒、高热不退、头痛眩晕、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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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
| 生产企业 | 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296 | 国药准字H1998016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时邪感冒、高热不退、头痛眩晕、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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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外感风热、时邪感冒、高热不退、头痛眩晕、咳嗽、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
| 药理作用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