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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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兰草、铁筷子、石吊兰、紫苏叶、蓝布正、荆芥、云实皮。 |
本品主要成分每毫升含磷酸苯丙哌林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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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民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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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815 |
国药准字H20065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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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尤其是刺激性干咳。如感冒,咽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吸烟,过敏等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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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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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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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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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咽痛、咳嗽、肢体酸痛。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尤其是刺激性干咳。如感冒,咽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吸烟,过敏等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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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非麻醉性镇咳药,主要阻断肺及胸膜感受器的传入感觉神经冲动,同时也直接对镇咳中枢产生抑制作用。并具有罂粟碱样平滑肌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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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