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妇科炎症、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子宫复旧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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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 |
穿心莲。辅料为司盘-、蜂蜡、大豆色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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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恒泰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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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349 |
国药准字Z2008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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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妇科炎症、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子宫复旧不全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泄泻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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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0克,一日2次,五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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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产后发热,产后出血量多者禁服。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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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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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妇科炎症、月经不调、痛经、产后腹痛、子宫复旧不全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泄泻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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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5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