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咳嗽痰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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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麻黄、桂枝、荆芥穗、黄芩、苦杏仁、羌活、川芎、防风等味。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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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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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25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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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咳嗽痰白。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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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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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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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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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恶寒无汗、咳嗽痰白。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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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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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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