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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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青蒿,桔梗,金银花,连翘,苦杏仁,葛根,黄芩,薄荷脑。 |
主要成分为鬼臼毒素,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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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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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28 |
国药准字H20058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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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感冒、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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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个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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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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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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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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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风寒感冒、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喉肿痛。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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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植物提取物,是一种细胞分裂中期的细胞分裂抑制剂。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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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舌苔薄白,脉浮或紧。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或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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