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消渴、口燥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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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山药、茯苓、牡丹皮、泽泻。辅料为蜂蜜。防腐剂为苯甲酸、尼泊金乙酯。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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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长城制药厂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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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19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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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消渴、口燥咽干。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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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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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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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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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消渴、口燥咽干。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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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服感冒药。3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孕妇、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