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寒、内伤食滞引起的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咳嗽、头痛、无汗、咽痛、食少纳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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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葛根,麻黄,桂枝,白芍,苦杏仁,生姜,大枣,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其化学名为2-甲基-1-(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1H-吲哚-3-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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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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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62 |
国药准字H2102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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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寒、内伤食滞引起的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咳嗽、头痛、无汗、咽痛、食少纳呆。 |
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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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1支,每日3次。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1)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1~2片),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6片)。(2)镇痛,首剂一次25~50mg(1~2片),继之25mg(1片),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3)退热,一次6.25~12.5mg(1/4~半片),一日不超过3次。 2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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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风热感冒者禁用。 |
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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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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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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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寒、内伤食滞引起的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咳嗽、头痛、无汗、咽痛、食少纳呆。 |
1关节炎,可缓解疼痛和肿胀。 2软组织损伤和炎症; 3解热; 4其他:用于治疗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创伤后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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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前药效学试验结果提示:本品灌胃给药对三联菌苗所致家兔发热、啤酒酵母所致大鼠发热有一定的解热作用;抑制蛋清所致大鼠足跖肿胀、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对抗醋酸所致小鼠腹腔毛细管通透性亢进;对流感病毒亚甲型鼠肺适应株(FM1)感染小鼠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
本品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退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及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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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患有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 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