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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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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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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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111 |
国药准字H2004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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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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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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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药过敏者,、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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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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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乳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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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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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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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