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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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分每毫升含磷酸苯丙哌林1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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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省芙蓉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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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111 |
国药准字H20065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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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尤其是刺激性干咳。如感冒,咽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吸烟,过敏等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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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0-4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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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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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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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通便:咽喉肿痛、牙痛、口舌生疮、目赤眩晕、便秘、小便黄赤。 |
适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尤其是刺激性干咳。如感冒,咽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及吸烟,过敏等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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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麻醉性镇咳药,主要阻断肺及胸膜感受器的传入感觉神经冲动,同时也直接对镇咳中枢产生抑制作用。并具有罂粟碱样平滑肌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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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