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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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 |
主要成分为穿心莲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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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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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960 |
国药准字Z2013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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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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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毫升,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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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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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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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涕、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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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