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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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岗梅、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薄荷油、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蔗糖、乙醇。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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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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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72 |
国药准字H1998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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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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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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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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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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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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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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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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