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热解毒口服液
安徽省雪枫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细辛、黄芩、荆芥、白正、桂枝、苍耳子、石菖蒲、黄芪、白术、防风。 |
|
生产企业 |
安徽省雪枫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志远广和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16 |
国药准字Z510200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
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上呼吸道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次5克,1日3次,20日为l疗程。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
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上呼吸道感染。 |
|
药理作用 |
益气固表.祛风通窍.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服用后如有胃痛不适、应慎用。3.药品性质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