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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 医保

安徽省雪枫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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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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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樟脑搽剂
樟脑搽剂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樟脑0.2克。

生产企业

安徽省雪枫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416

国药准字H1102130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用于治疗神经痛、肌肉痛或关节痛等。也可用于瘙痒性皮肤病,纤维组织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外用,日搽多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有皮肤破损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痄腮、疖肿疮疡。

用于治疗神经痛、肌肉痛或关节痛等。也可用于瘙痒性皮肤病,纤维组织炎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皮肤刺激剂,可增进局部血液循环以缓解肿胀,并有轻微止痒、止痛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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