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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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糊精、滑石粉、丙烯酸树脂、薄膜包衣预混剂。 |
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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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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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81 |
国药准字H2003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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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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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疗程。成人:250mg,每天一次;青少年,体重>40kg(通常年龄>12岁):250mg,每天一次:儿童,体重20-40kg(通常年龄5-12岁):125mg,每天一次;儿童,体重<20kg(通常年龄<5岁):关于这组病人,从对照实验中获得的资料非常有限,所以,只有在没有其它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潜在的治疗效益大于可能的危险时才可使用本品。 由于没有关于年龄小于2岁儿童口服盐酸特比萘芬的治疗经验,因此本品不被推荐用于这个年龄组。皮肤感染推荐疗程:足癣(趾间,跖/托靴型):2至6周。体癣、股癣:2至4周。皮肤念珠菌病:2至4周。感染症状和体征的消失可能到真菌学治愈后数周才出现。头发和头皮感染推荐疗程:头癣:4周头癣主要见于儿童。甲真菌病推荐疗程对于大多数患者,成功的疗程为6-12周。指甲真菌病大多数指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6周。趾甲真菌病大多数趾甲真菌感染的病例,治疗疗程为12周。一些甲生长不良的患者所需疗程较长。在真菌学治愈后及停止治疗后数月,常可见到良好的临床疗效,这与健甲长出所需时间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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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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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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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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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现代药理研究表明,金银花对多种细菌及皮肤真菌有抑制作用,并有抗流感病毒等作用;连翘有抗菌、抗病毒等作用;薄荷素油有抗菌、解痉作用;牛蒡子有抗真菌、解毒、消炎、排脓等作用;荆芥有解热镇痛抗炎、抗病原微生物和发汗作用;桔梗有抗肿瘤及免疫增强作用;甘草有抗炎及免疫抑制作用和解毒、抗病毒、镇咳祛痰、抑菌、解痉等作用;芦根有镇咳、镇静、提高抗病力的作用;对乙酰氨基酚能解热镇痛,马来酸氯苯那敏能抗过敏,维生素C可以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 |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常见:1%-10%,不常见:0.1%-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不常见:味觉紊乱,包括味觉丧失,常常在停药后数周内可以恢复。罕见:有报告与特比萘芬治疗有关的肝胆功能不良(实际为原发性胆汁淤积型),包括非常罕见的肝衰竭(见注意事项)。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Steven-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和过敏性反应。如果有进行性的皮疹发生,应终止特比萘芬治疗。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血液系统疾患如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或血小板减少症。非常罕见:已报告的有脱发,尽管病因关系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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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不良的体征或提示性症状,如无法解释的恶心、厌食或疲倦、或黄疸、黑尿或无色粪便时,应当确认是否为肝源性,并终止特比萘芬治疗(见不良反应)。在已有肝病的患者中进行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低50%,在前瞻性的临床试验中未开展伴有慢性或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使用特比萘芬的研究,因此不做推荐。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肌酐清除率不足50ml/分钟或血肌酐超过300(mol/l)应当服用正常剂量的一半。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抑制CYP2D6的代谢,因此,如果同时服用的药物的治疗窗较窄时,应该对接受主要由该酶代谢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B型进行伴随治疗的患者,进行监测。(见药物相互作用)。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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