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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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糊精、滑石粉、丙烯酸树脂、薄膜包衣预混剂。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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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 |
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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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81 |
国药准字H2006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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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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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片),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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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欧力停(欧立停)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欧力停(欧立停)。 6.对欧力停(欧立停)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欧力停(欧立停)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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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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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欧力停(欧立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欧力停(欧立停)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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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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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现代药理研究表明,金银花对多种细菌及皮肤真菌有抑制作用,并有抗流感病毒等作用;连翘有抗菌、抗病毒等作用;薄荷素油有抗菌、解痉作用;牛蒡子有抗真菌、解毒、消炎、排脓等作用;荆芥有解热镇痛抗炎、抗病原微生物和发汗作用;桔梗有抗肿瘤及免疫增强作用;甘草有抗炎及免疫抑制作用和解毒、抗病毒、镇咳祛痰、抑菌、解痉等作用;芦根有镇咳、镇静、提高抗病力的作用;对乙酰氨基酚能解热镇痛,马来酸氯苯那敏能抗过敏,维生素C可以增加对感染的抵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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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患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9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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