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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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五味子(醋蒸)、茯苓、细辛、 |
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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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
开开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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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75 |
国药准字Z41022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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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
解表退热、疏肝解郁:感冒发热、疟疾、肝郁胁痛、月经不调、乳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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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2克,一日2次。十岁以下,五十岁以上身体虚弱者减半服。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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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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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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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
解表退热、疏肝解郁:感冒发热、疟疾、肝郁胁痛、月经不调、乳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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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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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
1.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2.孕妇慎用。 3.在无确切配伍实验和文献证明时,本品应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 临床在医师指导下应用本品,使用时务必加强用药监护,并严格按功能主治和用法用量使用。 4.本品为中药注射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5.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患者禁用。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避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