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偏头痛、风寒感冒、鼻塞、牙痛、神经痛、风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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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穿心莲。辅料为司盘-、蜂蜡、大豆色拉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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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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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249 |
国药准字Z2008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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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偏头痛、风寒感冒、鼻塞、牙痛、神经痛、风湿痛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泄泻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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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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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出血性脑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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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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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偏头痛、风寒感冒、鼻塞、牙痛、神经痛、风湿痛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泄泻痢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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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抗血小板凝聚,缓解小血管痉挛,改善心脑组织供血供氧,从而达到活血化瘀,活络通脉,疏风止痛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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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孕妇慎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7过敏体质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