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偏头痛、风寒感冒、鼻塞、牙痛、神经痛、风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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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荆芥、羌活、细辛。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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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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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249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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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偏头痛、风寒感冒、鼻塞、牙痛、神经痛、风湿痛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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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用温开水或浓茶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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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出血性脑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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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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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偏头痛、风寒感冒、鼻塞、牙痛、神经痛、风湿痛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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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抗血小板凝聚,缓解小血管痉挛,改善心脑组织供血供氧,从而达到活血化瘀,活络通脉,疏风止痛之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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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以治疗外感风邪引起的感冒头痛效果较好,也用于经过明确诊断的偏头痛、神经性头痛或外伤后遗症所致的头痛等。2久痛气虚、血虚,或因肝肾不足,阳气亢盛之头痛不宜应用。3素有较严重慢性病史者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孕妇慎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病情加重者,应向医生咨询。6除非在医生指导下,否则不得超过推荐剂量使用。7过敏体质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