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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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
主要成分为穿心莲内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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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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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54 |
国药准字Z2013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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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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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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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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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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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咳嗽。 |
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感染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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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