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寒、恶寒发热、头痛身痛、鼻塞流涕、无汗、咽痛、咳嗽、痰白、苔薄白、脉浮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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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陈皮、防风、甘草、赤芍、生姜。辅料为:糊精。 |
尼美舒利。化学名: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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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中国中医科学院实验药厂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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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154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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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寒、恶寒发热、头痛身痛、鼻塞流涕、无汗、咽痛、咳嗽、痰白、苔薄白、脉浮紧。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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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0mg(一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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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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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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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外感风寒、恶寒发热、头痛身痛、鼻塞流涕、无汗、咽痛、咳嗽、痰白、苔薄白、脉浮紧。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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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有显著抑制病毒致细胞病变的作用,其抗病毒谱较广。在体内对流感病毒感染小鼠所致病毒性肺炎的程度和病毒感染小鼠肺内的病毒增殖量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另外,能明显地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流感、肺炎、大肠、绿脓、痢疾杆菌等多种致病菌,并能显著减少动物因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引起的死亡。本品能缓解内毒素引起的发热;可对抗过敏反应;提高机体免疫能力;提高动物因机械、热和化学刺激引起的疼痛耐阈,具有镇静和镇痛效果。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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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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