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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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金银花、忍冬藤。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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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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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国药准字Z20055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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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多、目赤肿痛、痈肿疮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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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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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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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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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咳嗽痰多、目赤肿痛、痈肿疮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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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