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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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 |
牛黄、平贝母、牛胆粉、黄芩、黄连、柴胡、羚羊角、麝香、珍珠(制)、地龙、朱砂、冰片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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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健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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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99 |
国药准字Z2202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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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发热口渴、面红目赤、尿少便干、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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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六个月内小儿一次服0.125克;七至十二个月一次服0.25克;一至二岁一次服0.375克;二至三岁一次服0.5克;三岁以上一次服0.75-1.0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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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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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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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咳嗽痰多、痰黄粘稠、发热口渴、面红目赤、尿少便干、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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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镇惊开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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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