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退热、疏肝解郁:感冒发热、疟疾、肝郁胁痛、月经不调、乳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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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 |
桑叶、野菊花、一枝黄花、枇杷仁、桔梗、芦根、甘草、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糖精钠、糊精、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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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开援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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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87 |
国药准字Z22023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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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退热、疏肝解郁:感冒发热、疟疾、肝郁胁痛、月经不调、乳腺炎。 |
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口干、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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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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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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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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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退热、疏肝解郁:感冒发热、疟疾、肝郁胁痛、月经不调、乳腺炎。 |
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口干、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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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 2.孕妇慎用。 3.在无确切配伍实验和文献证明时,本品应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 临床在医师指导下应用本品,使用时务必加强用药监护,并严格按功能主治和用法用量使用。 4.本品为中药注射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5.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患者禁用。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避免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