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咽干喉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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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连翘、金银花、黄芩 |
主要成分为鬼臼毒素,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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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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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16 |
国药准字H20058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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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咽干喉痒。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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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4片/次,3次/日。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个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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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意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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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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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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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痰多、咽干喉痒。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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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金银花,性寒味甘、气味芒香、既可清风温之热,又可解血中之毒,适用于温病发热、斑疹、咽痛。 黄连味苦性寒,泻心中之余火,清肠中湿热,适用于心火旺盛,肠胃湿热、湿热瘟毒。 连翘性凉味苦,清心泻火,去上焦各种热症,适用于温病初起、头痛、发热、烦渴,以及热毒郁结引起的痈疮肿痛、丹毒、斑疹等。 根据现代药理研究和动物实验证实,这三种中药都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痢疾杆菌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三药合用制成双黄连,可以清热解毒、轻宣透邪,用于治疗风湿邪在肺卫或风热闭肺引起的发热、微恶风寒或不恶寒、咳嗽气促、咯痰色黄、咽红肿痛等症,以及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急性扁桃腺炎、轻型肺炎等。 |
本品为一植物提取物,是一种细胞分裂中期的细胞分裂抑制剂。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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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不宜与乳酶生、酵母菌等到消化酶类药物同用。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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