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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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鬼臼毒素,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羧甲司坦25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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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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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63 |
国药准字H2005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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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咳嗽、咯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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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个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口服。成人每次1—2袋,每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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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1对本品中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3活动性胃溃疡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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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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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咳嗽、咯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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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植物提取物,是一种细胞分裂中期的细胞分裂抑制剂。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本品由羧甲司坦、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组成的复方制剂。其中羧甲司坦主要减少支气管粘液分泌,使痰的粘稠度下降而易于咳出;盐酸伪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可收缩鼻粘膜血管,减轻鼻塞、流涕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通过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作用,长期应用未见成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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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8粒,疗程不得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心脏病、高血压、甲亢、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前列腺肥大合并排尿困难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3.服用本品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