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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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鬼臼毒素,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5毫升含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辅料为:聚乙二醇、甘油、无水柠檬酸、柠檬酸钠、氯化钠、70%山梨醇、蔗糖、苯甲酸钠、香蕉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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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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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63 |
国药准字H2005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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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缓解由感冒、呼吸道过敏或其他相关疾病引起的鼻塞和咳嗽、咳痰、痰液粘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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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个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口服,1~2岁儿童,1~4毫升/次,3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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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1、请将本品和其它所有药物放置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服用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剂量,意外过量服用立即请医生诊治。3、不要与其他含相似成份药物同时服用。4、鼻塞、咳嗽、咳痰、等症状持续7天以上,或病情加重者,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可能为严重疾病的症状,就立即请医生诊治。5、高血压脏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光眼、慢性肺部疾病,排尿困难患者,如症状较轻,并有使用该药的必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用,过敏体质者禁用。7、本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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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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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用于缓解由感冒、呼吸道过敏或其他相关疾病引起的鼻塞和咳嗽、咳痰、痰液粘稠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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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植物提取物,是一种细胞分裂中期的细胞分裂抑制剂。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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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