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处方 医保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查看说明书
鬼臼毒素酊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酚麻美敏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为鬼臼毒素,化学名为:[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对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生产企业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063

国药准字H109800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寒、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个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2-3岁:12-14千克,2.5-3.5毫升/次 4-6岁:16-20千克,4-5.5毫升/次 7-9岁:22-26千克,6毫升/次 10-12岁:28-32千克,8毫升/次 次数: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本品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喷嚏、流涕、鼻寒、咳嗽咽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一植物提取物,是一种细胞分裂中期的细胞分裂抑制剂。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粘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或减轻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注意事项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1.1岁以内小儿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用药3天后持续发热,请咨询医师。 3.本品过敏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药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