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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处方 医保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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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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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臼毒素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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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干混悬剂
对乙酰氨基酚缓释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生产企业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兴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315

国药准字H200609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用法用量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口服给药一次0.3-0.6g,一日4次或每4小时1次;一日不宜超过2g。用于退热时疗程通常不超过3日,用于镇痛时疗程不宜超过10日。缓释片用法:一次0.65-1.3g(即1-2片),每8小时1次。一日不超过4g(即6片)。

副作用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药过敏者,、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酒精中毒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乳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药理作用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药通常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人(小于5%)在服用本药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3.酒精中毒者。3.慎用1.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2.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3.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应严格控制使用本药)。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有引起溶血的报道)。(国外资料)4.药物对儿童的影响与葡萄糖醛酸结合是本药在体内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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