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治疗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和胃肠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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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烟酸。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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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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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48 |
国药准字H120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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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治疗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和胃肠道反应。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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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g(1~2片),一日3次,一月一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5次,一日用量不超过10片。儿童,一次0.5~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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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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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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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治疗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和胃肠道反应。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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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药理实验证明,它能在动物体外抑制S-180肉瘤、艾氏腹水癌和人舌鳞状细胞癌Tca8113等细胞株的DNA和RNA的合成和葡萄糖代谢;在动物体内能抑制艾氏腹水癌和S-180肉瘤、HePA肝癌腹水瘤的生长(抑瘤率63%),能提升外周白细胞、增强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活化巨噬细胞及淋巴细胞,诱导胸腺淋巴细胞产生活性物质,改善和增强机体免疫功能和应激能力。本品注入人体后,具有激活吞噬细胞、NK细胞、T.B细胞亚群作用;有诱生干扰素和白介素等作用。可使肿瘤细胞、病毒等染色体断裂,使之凋亡,可诱生多种效应细胞和细胞因子产生“细胞因子鸡尾酒”效应,广谱杀灭病毒、致病菌以及广谱诱导瘤细胞凋亡。非临床毒理研究:本品没有致癌性、生殖毒性、遗传毒性和长期毒性。采用Bliss法静脉注射于昆明种小白鼠,一次给药,剂量为675.3~4018.0mg/kg,观察七天,测得LD50为1707.0mg/kg;腹腔注射于昆明种小白鼠,一次给药,剂量为6097.5~11687.5mg/kg,观察七天,测得LD50为8041.2mg/kg。 |
本品在体内转变为烟酰胺,后者是辅酶I 和辅酶II 的组成部分,参与体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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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性体质者慎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糖尿并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并溃疡并低血压等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