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治疗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和胃肠道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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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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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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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48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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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治疗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和胃肠道反应。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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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g(1~2片),一日3次,一月一疗程,儿童用量酌减或遵医嘱。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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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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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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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白细胞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及肿瘤治疗的辅助治疗,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和胃肠道反应。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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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药理实验证明,它能在动物体外抑制S-180肉瘤、艾氏腹水癌和人舌鳞状细胞癌Tca8113等细胞株的DNA和RNA的合成和葡萄糖代谢;在动物体内能抑制艾氏腹水癌和S-180肉瘤、HePA肝癌腹水瘤的生长(抑瘤率63%),能提升外周白细胞、增强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活化巨噬细胞及淋巴细胞,诱导胸腺淋巴细胞产生活性物质,改善和增强机体免疫功能和应激能力。本品注入人体后,具有激活吞噬细胞、NK细胞、T.B细胞亚群作用;有诱生干扰素和白介素等作用。可使肿瘤细胞、病毒等染色体断裂,使之凋亡,可诱生多种效应细胞和细胞因子产生“细胞因子鸡尾酒”效应,广谱杀灭病毒、致病菌以及广谱诱导瘤细胞凋亡。非临床毒理研究:本品没有致癌性、生殖毒性、遗传毒性和长期毒性。采用Bliss法静脉注射于昆明种小白鼠,一次给药,剂量为675.3~4018.0mg/kg,观察七天,测得LD50为1707.0mg/kg;腹腔注射于昆明种小白鼠,一次给药,剂量为6097.5~11687.5mg/kg,观察七天,测得LD50为8041.2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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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性体质者慎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