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等。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支原体肺炎。 4.衣原体、支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淋病奈瑟菌感染。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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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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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云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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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892 |
国药准字H2001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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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等。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支原体肺炎。 4.衣原体、支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淋病奈瑟菌感染。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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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直肠给药,每日12次,每次12粒。具体剂量根据病情和医生指导调整。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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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皮疹等。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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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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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使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守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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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等。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支原体肺炎。 4.衣原体、支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淋病奈瑟菌感染。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等。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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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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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不宜饮酒;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6.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