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等。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支原体肺炎。 4.衣原体、支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淋病奈瑟菌感染。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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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袋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48克。辅料为乳糖、蔗糖粉、阿斯巴甜和聚乙烯吡咯烷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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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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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892 |
国药准字H2014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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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等。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支原体肺炎。 4.衣原体、支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淋病奈瑟菌感染。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等。 |
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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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直肠给药,每日12次,每次12粒。具体剂量根据病情和医生指导调整。 |
口服。一次0.24克-0.48克,一日3次,或遵医嘱。一般疗程4-12周,如有必要在医师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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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头痛、皮疹等。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腹泻。有些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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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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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下列感染的替代选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等。 2.军团菌病。 3.衣原体、支原体肺炎。 4.衣原体、支原体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6.淋病奈瑟菌感染。 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等。 |
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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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4. 用药期间不宜饮酒;5.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6.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1.本品直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在服药后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3.用药一疗程后,症状末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怀孕3个月内避免服用该药物。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