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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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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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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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185 |
国药准字H109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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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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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 1 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2 骨髓移植: 预防GVHD: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mg/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 治疗GVHD: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 3 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4~5mg/kg/日,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mg/kg/日,疗程3~6月以上。 儿童用量可按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
口服:一日1次,一次0.1g(1片),或遵医嘱。晚餐后用温开水送服,需整片吞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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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环孢素过敏者。 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
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便秘、恶心等,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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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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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或附件炎、牙痛和术后疼痛。6.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7.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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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环孢素口服溶液的主药环孢素(也称环孢菌素A)为11个氨基酸组成的环状多肽。本品是一种强效的免疫抑制剂,可逆地特异作用于淋巴细胞。动物实验表明环孢素可延长同种异体器官(皮肤、心脏、肾脏、胰脏、骨髓、小肠和肺)移植的存活时间,抑制细胞介导免疫反应(包括同种异体免疫反应、迟发性皮肤过敏反应、实验性变应性脑脊髓炎、弗氏佐剂性关节炎、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和依赖T-细胞的抗体生成)。本品尚能抑制淋巴因子(包括ⅠL-2)的合成和释放、阻断淋巴细胞生长周期中的G0期和G1早期阶段。本品不抑制红细胞生成,亦不影响吞噬细胞功能。使用本品患者与使用其他免疫抑制剂患者相比感染发生率较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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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 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 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 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7.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8.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9.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10.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