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以及各种轻、中度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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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二氟尼柳 化学名为:2',4'二氟-4-羟基[1,1'-二苯基]-3-甲酸。 |
本品活性成份为:艾拉莫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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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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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49 |
国药准字H2011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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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以及各种轻、中度疼痛。 |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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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成人一日2次,一次0.5g,或遵医嘱。一日维持剂量不应超过1.5g。 |
口服。一次25mg (1片),饭后服用,一日2次,早、晚各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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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对乙酰水杨酸过敏、人身和扑入妇女、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或有体液潴留倾向的病人禁用。 |
1.在国内的II、III期临床试验中,共有518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II期临床试验有192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在II期临床试验中: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γ-谷氨酰转肽酶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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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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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以及各种轻、中度疼痛。 |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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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水杨酸衍生物,属非甾体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其机理可能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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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出血时间延长倾向者和有消化道疾病史患者慎用; 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或其他有体液贮留倾向的病人慎用,因有可能导致水肿; 3.肝、肾功能不良病人应用本品时,应使用较低剂量,并严密观察,以避免药物蓄积进一步损害肝肾功能。 |
1.肝毒性:临床试验发现本品可引起可逆性的肝脏酶升高,大多数氨基转移酶升高为轻度[≤ 2倍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简称ULN)],且通常在继续治疗过程中缓解;显著升高(>3倍 ULN)不常发生,且通过降低剂量或停药可缓解。大多数患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生在用药3个月内,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血液丙氨酸氨基转换酶(ALT)和谷氨酸氨基转换酶(AST),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型肝炎或者丙型肝炎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查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上限的2~3倍,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给予艾拉莫德,剂量降低至25mg/日。②ALT升高2~3倍正常值上限,如果剂量降低后ALT仍维持在2~3倍正常值上限及3倍以上,须停药,并加强护肝治疗且密切观察。 2.活动性胃肠道疾病:对于有活动性胃肠疾病的患者慎用,需告知患者一旦发生黑便、贫血、异常胃/腹疼痛等症状,及时通知医生并尽早去医院就诊,一旦确诊为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应立即停药并进行对症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