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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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化学名称为: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9H7N7O2S分子量:27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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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淮南佳盟药业有限公司 |
Excella GmbH & Co.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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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367 |
国药准字HJ2017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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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nbs |
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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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本品须在饭后以足量水吞服。器官移植后,应长期维持治疗,否则将会出现预期的排斥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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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过敏反应非常罕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临床可观察到以下几种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全身不适、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发热、寒战、疹病、皮疹、脉管炎、肌痛、关节痛、低血压、肝肾功能失调和胆汁郁积(参见胃肠道反应部分)。多数情况下,重复给药证明不良反应与本品相关。大多数不良反应在立即停止服用硫唑嘌呤并给予适宜的支持性循环治疗后消失。曾有报导极个别病例因明显病变而导致死亡。当出现本品过敏反应后,应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慎重考虑继续使用本品治疗的必要性。致癌性良性和恶性肿瘤(包括囊肿和息肉)罕见:肿瘤、包括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其他恶性肿瘤,尤其是皮肤癌(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肉瘤(卡波氏肉瘤和非卡波氏肉瘤)以及原位子宫颈癌,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和骨髓发育不良。(参见[注意事项])接受免疫抑制的患者,其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其它恶性肿瘤,尤其是皮肤癌(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肉瘤(卡波氏肉瘤和非卡波氏肉瘤)和原位子宫颈癌发生的危险性增加,特别是接受冲击性治疗的移植患者,该治疗应维持在最低的有效剂量水平。免疫抑制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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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循环,故孕妇应慎用。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准备近期内怀孕的妇女禁用本品。本品对人类存在潜在的致畸作用。因此应建议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的配偶需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如果患者怀孕,则需慎重权衡利弊,因为已在动物实验中观察到了畸胎现象(参见[药理毒理])。孕妇服用硫唑嘌呤后,在胎儿血液和羊水中均可测到低浓度的硫唑嘌呤和/或其代谢产物。有报道称曾有部分妊娠期服用过硫唑嘌呤的孕妇所产下的新生儿有白细胞减少和/或血小板减少症发生,故建议妊娠期用药患者额外进行血液学监测。哺乳期妇女已证实哺乳期妇女服用硫唑嘌呤后,在初乳和母乳中可测得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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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淋病奈瑟菌感染。8&nbs |
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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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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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