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发性关节炎、迸行性骨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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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成份:醋氯芬酸。化学名称:2-(2,6-二氯苯基)-氨基苯乙酰氧基乙酸。 |
白芷、草乌(制)、独活、续断、牛膝、三七、防风、威灵仙、秦艽、川加皮、防己、海风藤、杜仲、土萆薢、何首乌、桑寄生、当归、骨碎补、红花、千年健、赤芍、桂枝、对乙酰胺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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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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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81 |
国药准字Z4402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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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发性关节炎、迸行性骨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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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两次每次1粒(100mg)或遵医嘱。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粒;具有轻、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用药剂量,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1粒(l0Omg)具有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
口服,饭后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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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醋氯芬酸以及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禁用。病人服用作用机理类似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或荨麻疹或已知对抗炎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者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它出血或凝血障碍患者禁用。妊娠后三个月期间孕妇禁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腹胀、腹痛、腹泻等。 2.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等。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多汗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血压波动等。 5.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等。 6.其他:视觉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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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已有数例抗炎药物影响胎儿的报道,可能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造成的。抗炎药可阻滞子宫收缩和延迟分娩,它们可引起宫内动脉导管收缩和闭锁,导致新生儿肺动脉高压和呼吸功能不全。抗炎药可降低胎儿血小板功能和抑制胎儿肾功能,结果可导致羊水过少或新生儿无尿症。在孕期后三个月禁用本品。醋氯芬酸能否分泌到人乳中尚不清楚,因此哺乳期间不应使用醋氯芬酸,除非医生认为必需。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无须降低剂量,但需注意以下情况:老年患者一般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应慎用。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期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出血和/或穿孔,老年患者更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不建议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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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发性关节炎、迸行性骨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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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高选择性抑制环氦酶(主要是COX-2,活性从而使前列腺素合成减少。醋氮芬酸与其他NSA旧s不同其在类风湿性关节炎(RA)和骨关节炎(OA)病人的软骨组织体外培养过程中能刺激软骨细胞中基质的合成。从而对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病人关节机能损伤的修复产生正向作用。醋氯芬酸毒副作用分别相当于双氯芬酿和吲哚美辛的1/2和1/4。口服给药对肠道的刺激作用仅为萘普生和保泰松的1/4,半数致死量约为萘普生和保泰松的2倍。醋氯芬酸具有较低的胃部致溃痨作用其致溃癌作用比吲哚美辛和双氯芬酸弱4或7倍急性毒性大约比双氯芬酸和吲哚美辛分别低2和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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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l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障碍病史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轻、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这些患者使用NSAIDS,可导致肾功能衰竭和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它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也应慎用。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兆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出血和/或穿孔。老年患者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长期使用NSAIDS治疗的患者应经常检查以作预防(如: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服用NSAIDS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和从事机械操作。 |
1.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1g,对乙酰氨基酚成人常用量:一次0.3~0.6g,一日2~3次,或遵医嘱,日剂量不超过2g。与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计算对乙酰氨基酚的用量,避免药物过量。文献报道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大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突然出现少尿,氮质血症等肾功能衰竭的表现。 2.本品组方药材制草乌中含乌头碱,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3.使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可引起罕见的但致死性的皮肤不良反应,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 Johson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或遵医嘱。 4.应注意对乙酰氨基酚对血糖、尿酸、肝生化检查、尿5-羟吲哚醋酸(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