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氟脲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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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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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氟脲苷,其化学名为5-氟脲嘧啶-2’-脱氧核苷。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9H11FN2O5 分子量:246.19 辅料:甘露醇。 |
本品化学名称为:1-(四氢-2-呋喃基)-5-氟-2,4(1H,3H)-嘧啶二酮。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8H9FN2O3分子量:2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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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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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178 |
国药准字H11022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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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
主要治疗消化道肿瘤,对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治疗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和肝癌等。还可用于膀胱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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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瓶用2.5ML的注射用水溶解制成每1ML约含氟脲苷100mg的溶液,使用时产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治疗肝癌产肝动脉插管给药疗效较好,每次250-500mg,每疗程用量遵医嘱。静脉滴注:一般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一次,滴注2-8小时,连续使用5天,以后剂量减半,隔日一次,直至出现毒性反应。 |
成人口服,每日16—24片,分3—4次服用,总量600—1000片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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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状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2.骨髓功能抑制的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营养不良患者禁用; 5.有潜在重度感染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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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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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
主要治疗消化道肿瘤,对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治疗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和肝癌等。还可用于膀胱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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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注射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型氟脲苷单磷酸合成酶,阻止脱氧尿苷酸甲基化转变为脱氧胸苷酸,从而阻断DNA的合成和抑制RNA的形成,致使肿瘤细胞死亡。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理、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慢性毒性实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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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有严重的毒性反应,患者首次用药必须住院治疗; 2.肝肾功能受损、有高剂量骨盆照射史或用过烷化试剂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3.本品不作为手术治疗的辅助用药; 4.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有致命的伤害; 5.任何加重病人压力、阻碍营养吸收和降低骨髓功能的联合用药均会增强氟脲苷的毒性; 6.应小心监控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 7.溶解后的氟脲苷在2-10℃下至多保存两周。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