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氟脲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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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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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氟脲苷,其化学名为5-氟脲嘧啶-2’-脱氧核苷。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9H11FN2O5 分子量:246.19 辅料:甘露醇。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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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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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178 |
国药准字H2006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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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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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瓶用2.5ML的注射用水溶解制成每1ML约含氟脲苷100mg的溶液,使用时产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治疗肝癌产肝动脉插管给药疗效较好,每次250-500mg,每疗程用量遵医嘱。静脉滴注:一般按体重一次15mg/kg,一日一次,滴注2-8小时,连续使用5天,以后剂量减半,隔日一次,直至出现毒性反应。 |
本药第一疗程28天,最初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150mg/ m2 ,一日一次。在28天为一治疗周期连续服用5天。如果治疗周期内,第22天与第29天(下一周期的第一天)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下一周期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200mg/m2,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疗周期内连续服用5天。在治疗期间,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在任意治疗周期内,如果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数为<50×109/L时,下一周期的剂量将减少50mg/m2,但不得低于推荐剂量10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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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状既往史的患者禁用; 2.骨髓功能抑制的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营养不良患者禁用; 5.有潜在重度感染者禁用。 |
1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2由于替莫唑胺与达卡巴嗪均代谢为MTIC,对达卡巴嗪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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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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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属于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适用于肝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乳腺癌和肺癌等。对无法手术切除的原发性肝癌疗效显著。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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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注射后在体内转化为活性型氟脲苷单磷酸合成酶,阻止脱氧尿苷酸甲基化转变为脱氧胸苷酸,从而阻断DNA的合成和抑制RNA的形成,致使肿瘤细胞死亡。 |
服用雷尼替丁不改变替莫唑胺及MTIC和Cmax及AUC,服用丙戊酸可使替莫唑胺消除率降低5%;不明确服用地塞米松、丙氧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对口服替莫唑胺消除率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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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有严重的毒性反应,患者首次用药必须住院治疗; 2.肝肾功能受损、有高剂量骨盆照射史或用过烷化试剂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给予特别注意; 3.本品不作为手术治疗的辅助用药; 4.孕妇使用本品可能会有致命的伤害; 5.任何加重病人压力、阻碍营养吸收和降低骨髓功能的联合用药均会增强氟脲苷的毒性; 6.应小心监控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 7.溶解后的氟脲苷在2-10℃下至多保存两周。 |
1.有可能出现骨髓抑制,给药前患者必须进行绝对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数检查。在治疗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ge;15times;109/L,血小板数为ge;100times;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 2.肝、肾机能损伤病人慎用本品。 3.替莫唑胺影响睾丸的功能,男性病人应采取避孕措施。 4.女性病人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时应避免怀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