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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加替沙星片

甲磺酸加替沙星片

处方 非医保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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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原发性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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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加替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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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甲磺酸加替沙星片
甲磺酸加替沙星片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主要成分

甲基斑蝥胺。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

生产企业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ovartisPharmaSchweizAG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834

H2010026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原发性肝癌。

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r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的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10片,一日3~4次,1~3个月为一疗程。最大剂量20~40片。

开始剂量:一开始治疗就应由对慢性髓性白血病或GIST有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本品应口服,每日一次,宜在进餐时服药,并饮一大杯水。不能吞咽胶囊的病人,可以将胶囊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100mg约用50ml,400mg约用200ml)。建议怀孕期和适龄妇女在打开胶囊时,避免药物与皮肤或眼镜接触,或者吸入,接触打开的胶囊后应立即洗手。――CML病人的治疗剂量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600mg/日;对慢性期患者为400mg/日。只要有效,就应持续服用。如果血象许可,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400mg/日增加到600mg/日,或从600mg/日增加到800mg/日(400mg,分2次服用):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反应重新消失。――GIST病人的治疗剂量对不能切除和/或转移的恶性GIST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00mg/日。在治疗后未能获得满意的反应,如果没有药物不良反应,剂量可考虑从400mg/日增加到600mg/日。治疗时间:对于GIST病人,本品应持续治疗,除非病情进展。下列情况中必须调整剂量:如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如严重水潴留),宜停药,直到不良反应消失,随后再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严重肝脏毒副作用时剂量的调整:如胆红质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5倍,应停药,直到上述指标分别降到正常范围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本品在治疗减量后可继续服用。成人每日剂量应该从400mg减少到300mg,或从600mg减少到400mg。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时剂量的调整:加速期或急变期(起始剂量600mg/日):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0.5×109/L和/或血小板<10×109/L,建议剂量减少到400mg/日。如果血细胞持续减少2周,则进一步减少剂量到300mg/日,如血细胞持续减少4周,宜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1.0×109/L和血小板≥(greaterthanorequalto)20×109/L。再用时剂量为300mg/日。CML慢性期及GIST(起始剂量400mg/日)患者:当中性粒细胞<1.0×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时宜停药,仅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再恢复用药,剂量为400mg/日,如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重新减少到上述数值时,再恢复用药时剂量减至300mg/日。肝功能衰竭患者的剂量:有肝功能损害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血浆浓度可以升高,因此这些患者用本药时要谨慎,目前尚无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临床资料,无法提出剂量调整的建议。肾功能衰竭和老年患者的剂量:已知肌酐清除率可随年龄老化而降低,而年龄对甲磺酸伊马替尼的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影响,由于尚未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过临床试验,故无法提出剂量调整的建议。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对本药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儿童,青少年(18岁以下)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日前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孕妇,授乳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孕妇和授乳妇女使用本品应i茧愤,只有在使用本品所获益处大于对胎儿和婴儿可能的危险时,才可考虑。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更易患有肾功能降低,并且毒性反应的危险性也可能较大。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用于原发性肝癌。

用于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r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的成人患者。

药理作用

加替沙星为β-甲氧基氟喹诺酮类外消旋体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氏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IV,从而抑制细菌DNA的复制、转录、修复过程。抗菌实验结果均表明,木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活性:1.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凝固酶阴性有萄球苗属、肺炎链球苗等链球菌属菌株。2.革兰氏阴性菌:嗜血杆菌属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奈瑟菌属菌、不动杆菌属菌.肺炎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变形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和普通奇异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枸橼酸杆菌和大肠埃希苗。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体、嗜肺性军团菌、肺炎支原体。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已患泌尿系统疾病的病人,易出现尿路刺激,应注意多饮水,并经常查尿。

大约有1~2%服用本品的患者发生严重水潴留(胸水、浮肿、肺水肿和腹水),因此建议定期监测体重,应仔细评价体重的增加,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支持治疗。特别是儿童患者,水潴留可能不出现可以识别的水肿。水潴留可以加重或导致心衰,目前尚无严重心衰者(按纽约心脏学会分类法的Ⅲ~Ⅳ级)临床应用本品的经验。对这些患者用本药要谨慎,青光眼的患者也应慎用(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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