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食管癌、结、直肠癌、胃癌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5-氟-2,4(1H,3H)-嘧啶二酮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4H3FN2O2 分子量:130.08 |
奥沙利铂。 |
|
生产企业 |
芜湖先声中人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45 |
国药准字H2013309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食管癌、结、直肠癌、胃癌等。 |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
|
用法用量 |
(1)老年晚期癌症病人的姑息性化疗:按体表面积一次皮下植入0.2g/m2,每10天一次,连用两次有休息10天为一疗程或尊医嘱。 (2)联合化疗:每次按体表面积0.5g/m2植药,每三周重复,二至4次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3)体表肿瘤或手术中植药:一次0.2~0.5g/m2,或遵医嘱。 用法: 皮下给药 (1)患者双上臂内侧,外侧,双下腹部腹壁等可植药部位作为药区域(见图1a,1b),植药区应无急、慢性皮肤疾病,结节状把横。 (2)植药部位常规消毒后,用0.5%利多卡因在植药区域皮下做辐射状组织浸润麻醉,浸润范围视植药区域大小而定。 (3)局麻后持专用植药针沿深筋膜与肌肉之间(见图2)缓慢进针,穿刺3~5cm后,将植药针后退1cm,植入本品药20mg(一管装药量);植药针再后退1cm植入第二个20mng,一个植药通道不得超过80mg。 (4)完成第一植药通道植药后,呈辐射状进行第二植药通道穿刺(见图3),植药程序同(3)。 (5)一个植药区域呈辐射状分布植药通道5~6个。每一植药区域植药总量腹部不超过0.46g,上臂不超过0.3g。 (6)植药完毕后,穿刺点用75%酒精棉球压迫1~2分钟,用创可贴保护创面。 |
限成人使用。作为一线治疗,奥沙利铂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输注,每2周重复1次。应按照病人的耐受程度进行剂量调整。奥沙利铂应在输注氟脲嘧啶前给药。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持续输注2-6小时。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5-氟脲嘧啶持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在双周方案中,5-氟脲嘧啶采用推注与持续输注联合的给药方式。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者:本药尚无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中度肾功不全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常规推荐剂量。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者:对于有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本药应用尚无研究。对于治疗开始时肝功能检查不正常的患者人群,应用本药未出现急性毒性的增加。在临床研究中,肝功能不全者未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给药方法:奥沙利铂用于静脉输注,使用时无需水化。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滴注2-6小时。奥沙利铂必须在5-氟脲嘧啶前滴注。如果漏于血管外,必须立即终止给药。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者,骨髓抑制者及妊娠妇女禁用。 |
1.对铂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由于本片潜在的致突变、致畸或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 |
|
|
成分 |
主要用于食管癌、结、直肠癌、胃癌等。 |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氟尿嘧啶为抗代谢类抗肿瘤药。主要作用于细胞增殖周期的S期,对其他期的细胞也有灭杀作用。本品需转化为5-氟尿嘧啶核苷酸而发挥抗肿瘤活性。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而抑制DNA的合成。另外本品对RNA的合成也有一定抑制作用。 毒理研究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
注意事项 |
1.每一植药点植药剂量不超过150mg; 2.植药点距吻合口应在2-3cm以上; 3.各点间距不小于2cm。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到恢复。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