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复发,难治病人的诱导缓解。成人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二线治疗,还可用于综合化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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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甲羟孕酮。其化学名为: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其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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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辉瑞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北京嘉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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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82 |
国药准字H19991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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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复发,难治病人的诱导缓解。成人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二线治疗,还可用于综合化疗方案。 |
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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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成人12mg/m2/日,疗程为3日,与阿糖胞苷联合使用;另一用法是单独或联合用药:8mg/m2/日,静脉注射,疗程为5日; 2 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成人12mg/m2/日,疗程3日。儿童10mg/m2/日,疗程3日。静脉注射。在推荐剂量的基础上,用药2个疗程后的量可达到60-80mg/m2。虽然没有最高限量,但对癌症病人来说,避免发生心脏性的平均剂量为93mg/m2。 |
本品服用须经医嘱。子宫内膜癌及肾癌:每日0.2~0.4g;乳癌:每日0.4~0.8g,甚至每日高达1g,性激素疗法至少需要治疗8至10周才有反应。各种癌症病人恶液质及疼痛的姑息治疗:每日0.5~1g。对各种癌症化疗时保护骨髓作用:每日0.5~1g(由化疗前一周至一个疗程后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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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脱发、口腔溃疡、腹泻、骨髓抑制(如白细胞减少、贫血和血小板减少)、心脏毒性(如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和肝功能异常。 |
对醋酸甲羟孕酮及本品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各种血栓栓塞性疾病(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严重肝功能损害,因肿瘤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月经过多,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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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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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酮类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性伤害,因此,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即将服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避免妊娠。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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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成人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复发,难治病人的诱导缓解。成人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二线治疗,还可用于综合化疗方案。 |
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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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药为蒽环类抗生素,有抗有丝分裂和细胞毒作用。本药为蒽环类抗生素,有抗有丝分裂和细胞毒作用。其作用机制为作用于拓扑异构酶II,抑制核酸全盛。蒽环结构4位的改变使该化合物具有新脂性,提高了细胞对经物的摄入。 |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移植性肿瘤,如乳腺癌瘤株等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其抗肿瘤作用与其孕激素活性有关。长期或超剂量服用可产生相应的激素类药物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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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脱发、口腔溃疡、腹泻、骨髓抑制(如白细胞减少、贫血和血小板减少)、心脏毒性(如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和肝功能异常。 |
1.本药须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一旦出现因该药增强凝血机制而致血栓栓塞症状如偏头痛、视力减退、复视等情况应立即停药。 2.在连续大剂量MPA治疗时,应注意有无高血压、水钠潴留、高血钙症侯等,如出现这些症状应调整用药。 3.本品可能会引起一定程度体液滞留。患有癫痫、偏头痛、气喘、心脏功能不全或肾脏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观察。 4.有抑郁病史的病人需仔细观察,抑郁复发病情严重者需停止用药。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时,对葡萄糖耐受性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