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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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纳米炭。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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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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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246 |
国药准字H20060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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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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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手术中使用。在暴露术野后,取本品1ml(50mg),用皮试针头在肿瘤周缘分4~6点浆膜下注射,每个点注射0.1~0.3ml,缓慢推注,约3分钟推完。 |
本药第一疗程28天,最初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150mg/ m2 ,一日一次。在28天为一治疗周期连续服用5天。如果治疗周期内,第22天与第29天(下一周期的第一天)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下一周期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200mg/m2,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疗周期内连续服用5天。在治疗期间,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在任意治疗周期内,如果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数为<50×109/L时,下一周期的剂量将减少50mg/m2,但不得低于推荐剂量100mg/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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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局部疼痛、红肿、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1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2由于替莫唑胺与达卡巴嗪均代谢为MTIC,对达卡巴嗪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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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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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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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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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淋巴示踪剂,具有淋巴系统趋向性,注射到恶性肿瘤周缘组织中,被巨噬细胞吞噬,迅速进入淋巴管,聚集滞留到淋巴结,使淋巴结染成黑色,实现肿瘤区域引流淋巴结的活体染色。本品用于手术中胃癌区域引流淋巴结的示踪,利于手术中肉眼辨认和清除区域引流淋巴结,从而减少组织损伤、缩短手术时间、增加淋巴结的清除数量,达到彻底清扫淋巴的目的,减少恶性肿瘤复发的机率。本制剂为经炭黑处理精制而得,而炭黑致突变试验结果为阴性,对接触炭黑的人群长期观察也无致癌性。 |
服用雷尼替丁不改变替莫唑胺及MTIC和Cmax及AUC,服用丙戊酸可使替莫唑胺消除率降低5%;不明确服用地塞米松、丙氧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对口服替莫唑胺消除率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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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局部疼痛、红肿、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
1.有可能出现骨髓抑制,给药前患者必须进行绝对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数检查。在治疗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ge;15times;109/L,血小板数为ge;100times;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 2.肝、肾机能损伤病人慎用本品。 3.替莫唑胺影响睾丸的功能,男性病人应采取避孕措施。 4.女性病人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时应避免怀孕。 |